8月31日20时左右,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,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。
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,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,“停经41+1周要求住院待产”入院。“经初步诊断,马某第一胎41+1周待产,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,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。”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主任霍军伟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、家属说明情况,并建议剖宫产,然而家属坚持顺产,并在《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》上签字。
待产孕妇所住病房。
事发现场。
《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》。
在榆林市第一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上显示,17时50分,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腹产的要求,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,家属称表示理解,但拒绝手术,继续观察。“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,想剖腹产,但家属一直不愿意,坚持顺产。”霍军伟表示,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,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,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,但家属仍坚持顺产。
20时左右,待产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,抢救无效身亡。
9月4日下午,华商报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获悉,经过现场勘察,经公安机关鉴定,初步排除他杀,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。
然而,在家属公开的一封“声明”信中,家属表示并非如此前媒体报道所言:“医院通知,家属不同意”,而是丈夫已两次同意进行剖宫产,均未果。目前,双方各执一词。
就此事件,我国知名妇产科专家、原协和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龚晓明第一时间发表了对事件的看法:“榆林产妇跳楼几个问题:1. 家属的权力为何超越了产妇本人?都是18岁以上成年人,丈夫也不能替产妇做决策。2. 在产妇强烈要求剖宫产的时候医师们能否作为指征?3.无痛分娩应该积极推进,都21世纪了,何必象原始时代一样强忍着疼痛分娩。”
而另外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专家表示:在此案中,孕妇完全有自主选择权进行手术同意书的签署,“但这件事主要和伦理有关。说是病人有自主选择权,但出了事来闹的是家属。所以好多东西都是跟家属沟通,也许法制健全后能避免悲剧的发生。”
下附家属声明及医院声明: